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官微披露2023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处罚信息表显示,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被予以警告,并处9000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也被予以警告,并处900元罚款。
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学费被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也被予以警告,并各处500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自2023年10月起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此外,如果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保留相关视频、音频证据,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在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执法程序规定,对事实进行核实,并视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以及罚款。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曾牵头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202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强调要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张萌在上述媒体吹风会上介绍,自2018年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以来,拒收现金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整治,但受市场竞争、成本控制、数字化转型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拒收现金行为仍难以完全杜绝,并出现一些新情况。
首先,线下场景与移动支付捆绑。越来越多的线下经营主体采取线上预约、扫码点餐等服务模式,客观上使得现金使用场景大幅减少,甚至导致一些场景不再提供线下服务,造成现金使用难。
其次,部分经营主体收取现金的意愿下降。尤其是消费群体偏向年轻人、现金交易占比较低的经营主体,维持现金收付服务的意愿下降,不愿增加在准备零钱、配备钱箱、培训收银员、前往商业银行存取现金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现金服务不足。出于节约成本等考虑,减少现金办理窗口、ATM机具数量,零钞兑换、残币回收等现金服务水平有所下降,无法充分满足客户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的现金需求,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经营主体收现意愿。
张萌强调,在这种背景下,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凝聚拒收现金违法共识,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固化长效机制。同时,由于部分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长期性特征,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将持之以恒、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