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5年3月25日 /美通社/ -- 全球领先的合同研究、开发和生产(CRDMO)服务公司药明生物("WuXi Biologics"或"集团",股票代码:2269.HK),今日发布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之经审核年度业绩。
财务亮点
业务亮点
管理层评论
药明生物首席执行官陈智胜博士表示:"202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和强大韧性,实现集团收益9.6%的同比增长。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印证了公司CRDMO商业模式的独特价值,彰显‘跟随并赢得分子'战略的精准布局。我们将稳舵扬帆,笃定前行,继续以极致卓越的服务能力赋能全球合作伙伴,在2025年及未来创造可持续价值。"
陈博士进一步表示,"展望未来,依托R(研究)、D(开发)和M(生产)平台全链条的强劲增长动能,2025年将开启公司加速释放长期价值的新纪元。通过运营效率的持续提升、新一代技术平台的广泛应用、战略规划的完美执行,我们正蓄势突破,把握全新机遇,驱动持续创新。"
药明生物董事长李革博士总结道,"2024年,我们始终坚守公司愿景和使命,赋能任何人和任何公司发现、开发和生产生物药,从一纸创想直到商业化生产。未来,我们将奋辑笃行,臻于至善,持续以端到端服务为全球合作伙伴赋能,筑牢生物制药行业一体化服务的领先地位,实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物药'的伟大愿景。"
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主要财务比率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 |
收益(人民币百万元) |
18,675.4 |
17,034.3 |
9.6 % |
毛利(人民币百万元) |
7,650.8 |
6,827.9 |
12.1 % |
毛利率(%) |
41.0 % |
40.1 % |
|
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
3,945.4 |
3,570.6 |
10.5 % |
纯利率(%) |
21.1 % |
21.0 %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
3,356.1 |
3,399.7 |
(1.3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率(%) |
18.0 % |
20.0 % |
|
经调整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
5,396.9 |
4,950.4 |
9.0 % |
经调整纯利率(%) |
28.9 % |
29.1 % |
|
EBITDA(人民币百万元) |
6,547.8 |
5,613.2 |
16.7 % |
EBITDA利润率(%) |
35.1 % |
33.0 % |
|
经调整EBITDA(人民币百万元) |
7,999.3 |
6,993.0 |
14.4 % |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 (%) |
42.8 % |
41.1 % |
|
经调整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 |
1.17 |
1.13 |
3.5 % |
关于药明生物
药明生物(股票代码:2269.HK)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合同研究、开发和生产(CRDMO)公司。公司通过开放式、一体化生物制药能力和技术赋能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端到端服务,帮助合作伙伴发现、开发及生产生物药,实现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加速全球生物药研发进程,降低研发成本,造福病患。
药明生物在中国、美国、爱尔兰、德国和新加坡拥有超过12000名员工。通过药明生物的专业服务团队,以及先进技术和精深洞见,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经济的生物药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12月底,药明生物帮助客户研发和生产的综合项目高达817个,其中包括21个商业化生产项目(不包括新冠项目)。
药明生物以可持续发展为长期业务增长的基石。公司持续推动绿色创新技术,为全球合作伙伴提供先进的端到端绿色CRDMO解决方案,同时在ESG方面不断取得卓越成就。秉承创造共享价值的理念,公司携手利益相关方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通过负责任运营模式推动社会价值与生态效益双提升,实现全价值链的协同赋能。更多信息,请访问:www.wuxibiologics.com。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并非历史事实,乃基于本集团的信念、管理层所作出的假设及现时所掌握的资料而对未来事件作出的预测。尽管本集团相信所作的预测合理,但基于未来事件固有的不确定性,前瞻性陈述最终或会变得不正确。前瞻性陈述受以下相关风险影响,其中包括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的有效竞争能力、能够符合扩展服务的时间表、保障客户知识产权的能力。本新闻稿所载的前瞻性陈述中仅以截至有关陈述作出当日为准,除法律有所规定外,本集团概不承担义务对该等前瞻性陈述更新。因此,阁下应注意,依赖任何前瞻性陈述涉及已知及未知的风险。本新闻稿载有的所有前瞻性陈述需参照本部分所列的提示声明。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展示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提供作为额外财务指标的经调整纯利、经调整纯利率、经调整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经调整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及经调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惟该等数据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要求,也不是该准则所呈列。
本公司认为经调整的财务指标有利于理解及评估本公司的基础业绩表现及经营趋势,并且通过参考该等经调整的财务指标,及借着消除本集团认为对本集团核心业务表现并无指标作用的若干异常、非经常性、非现金及/或非经营性项目的影响,有助于管理层及投资者评价本集团财务表现。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指标于本集团经营所在行业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然而,该等未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列的财务指标,不应被独立地使用或者被视为替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编制及呈列的财务信息。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不应独立看待以上经调整业绩,或将其视为替代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准备的业绩结果。且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指标不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标题者作比较。